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一)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计划
1、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技术政策,符合省发展战略规划要求,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对提升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核心竞争力,发展新兴产业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2、申报条件
(1)转化成果一般应是获得过国家、省级科技计划支持,并已通过验收或鉴定;或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国内外引入的高技术成果等。
(2)转化成果成熟度较高,已具备转化条件,市场前景好,且为首次转化(转让)。
(3)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竞争优势明显。
(4)项目目标为形成批量生产能力,或有一定规模的应用。
(5)申报单位是在吉林省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或是以企业为主体的企学研合作的联合体。
(6)申报单位经营业绩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3、申报材料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成果转化计划格式)。
4、受理及咨询电话
发展计划处:0431-88975536,联系人:孟晓光。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
1、支持方向
电子与信息、生物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及高技术服务业领域具有较强创新性的研究。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无偿资助类项目申报企业规模为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3000万元,上年销售收入不超3000万元;贷款贴息类项目申报企业规模为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超5000万元,上年销售收入不超5000万元。
(2)企业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经费不低于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企业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
(3)项目具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已经通过技术或产品鉴定(或有专利授权),有样品或样机,具备产品检测报告、查新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项目完成后应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创新药物除外)。
(4)正在承担创新资金项目并还未验收的企业不能再申报。
(5)在科技部《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未公布之前,2009年度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可参考科技部《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详见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站(http://www.innofund.gov.cn/)。
3、申报材料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格式)。
4、受理及咨询电话
火炬计划办公室:0431-88910207,联系人:蒋有文。
三、科技引导计划
(一)应用基础研究
1、支持方向
(1)新材料领域。高技术前沿中新材料的应用研究,替代传统产业中关键材料的新材料研究。
(2)电子信息领域。基于3G与4G的应用技术,微电子与集成光电子制造技术,下一代互联网应用技术。
(3)先进制造与光机电一体化领域。数字化设计制造技术,精密科学仪器、仪表及其测试技术,汽车零部件的精密加工技术。
(4)生物技术与医疗卫生领域。创新天然产物新药的研究,有利于提高乡镇和城市社区医疗水平的关键或共性问题研究。
(5)现代农业技术领域。我省大宗农作物(或经济作物)的种质资源创新研究。
(6)资源生态环境与节能(水)技术领域。重要资源(生态、生物)的合理开发与保护技术,节能(水)新技术与新装备,新型节水设备与技术,节能(水)降耗新工艺。
2、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且用于所申报项目的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50%。
(2)项目所处研究阶段应为应用基础研究或属前瞻性研究。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靶点)重点突出,技术指标和阶段指标要求量化,时间进度清晰。
3、申报材料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引导计划格式)。
4、受理及咨询电话
基础研究处:0431-88938720,联系人:王艳、董宏宇。
(二)青年科研基金
1、支持方向
吉林省青年科研基金计划面向全省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的应用性研究和探索性研究;重点支持能够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科技创新、技术发明、技术革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2、申报条件
吉林省青年科研基金计划申请者(前3名)及科研课题应满足以下必要条件:
(1)年龄不满35周岁(以申请当年1月1日计)。
(2)吉林省行政区内在职人员(不包括在职读研人员),本科学历以上,能够独立主持科研课题。
(3)科研课题具有独创性,目标明确,2年内可完成。
(4)具备开展科研工作所必需的支撑条件和环境。
(5)所在单位同意申请并承诺提供必要的保障。
(6)无不良行为记录。
3、申报材料
(1)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引导计划格式)。
(2)申请人自我设计报告(包括申请人个人及团队简历和未来发展方向与定位)。
4、受理及咨询电话
发展计划处:0431-88975536,联系人:孙大亮。
(三)大学生科技创业引导
1、支持方向
(1)支持对象主要是大学应届毕业生领办、创办的科技型小企业。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
(3)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一定作用的项目。
2、申报条件
(1)主要支持领办、创办企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并要求提供在校学习证明。
(2)要求在吉林省境内创业并从事研发、经营活动。
(3)大学生领、创办的企业应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4)科技成果来源不限,可为自行研制或购买,但要附知识产权证明,无知识产权纠纷。
3、申报材料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大学生科技创业引导格式)。4、受理及咨询电话
火炬计划办公室:0431-88910207,联系人:蒋有文。
(四)国际科技合作
1、支持方向
中俄科技园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吉林省现代中药研发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项目,进入筹建的吉林省对俄农业高新技术合作园区项目,吉林省优势产业和民生科技发展的成果转化以及扩大内需方面的国际合作,支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在国外有研究基础,回国后继续与外方合作的海归派回国创业项目。
2、申报条件
(1)与国外合作方签有正式合作研究协议。
(2)有一定的合作研究基础及深入开展合作研究的实力,合作伙伴信誉可靠,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明确。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持合作研究和技术开发的能力,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在国外一年以上学习和工作经历。
3、申报材料
(1)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引导计划格式)。
(2)中外合作研究协议书(原件及译文)。
4、受理及咨询电话
国际合作处:0431-88956092,联系人:王冰。
(五)地方引导
1、支持方向
(1)市(州)科技创新地方引导项目。支持地方政府关注并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和重大难题,促进地方科技进步、企业自主创新的重点项目,支持利用地方资源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新产品,支持能够提升地方科研能力、水平,利于培养地方科技人才的重点项目。
(2)科技富民强县引导(培育)项目。体现出县(市)政府主导,具有地方资源优势的支柱产业,以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为技术依托,有可实施的科技成果,有较强实力的龙头企业牵动,通过科技项目的实施,能够促进农民增收,财政增强的科技项目。
(3)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项目。结合星火科技专家大院建设,选派科技特派员兴业行动,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行动,重点支持科研单位,科技特派员在科技示范村(镇),进行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和示范的兴业活动。
(4)农村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平台试点项目。实现星火科技12396的电话语音和可视网信息服务、触摸屏农业专家、农业咨询综合信息服务、短信科技咨询信息服务、星火科技网信息服务、农技“110”专家快速反应服务功能。
(5)长白山区域科技引导(扶贫)项目。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提出的,具有县域资源特色,技术支撑与依托明确,能够大范围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开发、转化或推广项目;有利于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专业生产技能,支持山区特色产业发展的项目。
2、申报条件
(1)市(州)科技创新地方引导项目由市(州)科技局负责归口组织申报。
(2)科技富民强县引导(培育)项目只支持未承担国家和省里科技富民强县项目的县(市),由县(市)科技局组织申报。
(3)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项目,重点支持列入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镇,并与技术依托单位建立星火科技专家大院,实施科技特派员兴业行动,有长期科技合作关系。由技术依托科研单位申报。
(4)农村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平台试点项目由已经开通星火科技网,实施农技“110”科技服务试点工作的市、县科技局组织科研单位申报。
(5)长白山区域科技引导(扶贫)项目由长白山区域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所辖单位与技术依托单位(省内科研院所、高校等)联合申报。
3、申报材料
(1)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引导计划格式)。
(2)科技富民强县引导(培育)项目,同时填报县(市)政府组织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市)实施方案。
(3)长白山区域科技引导(扶贫)项目,同时附具体实施方案。
4、注意事项
(1)市(州)科技创新地方引导项目,每个市(州)申报项目数不少于2项,申报一项的视为弃权。
(2)长白山区域科技引导(扶贫)项目申请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0万元。
5、受理及咨询电话
(1)市(州)科技创新地方引导项目、科技富民强县引导(培育)项目、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项目、农村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平台试点项目受理处室:
星火计划办公室:0431-88975139,联系人:张梅、王勇。
(2)长白山区域科技引导(扶贫)项目受理处室:
长白山开发中心:0431-88952394,联系人:朱博。
(六)重点新产品
1、支持方向
属于国家和省产业重点发展领域的新产品,对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新技术产品,对环境保护、能源与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有重要作用的新产品,对现代农业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促进作用的新产品,对解决民生问题、公共安全等有促进作用的公益性新产品。
2、申报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生产。
(2)市场前景好,有望创国内、国际知名品牌,能够明显提高我省产业竞争力。
(3)产品已投产并有批量销售。
3、申报材料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重点新产品格式)。
4、受理及咨询电话
发展计划处:0431-88975536,联系人:孙尧。
(七)软科学研究
1、重点课题
(1)吉林省“十二五”科技发展战略研究。
(2)吉林省地方科技立法研究。
(3)吉林省科技创新的市场机制研究。
(4)吉林省公共安全的科技支撑研究。
(5)吉林省扶持科技进步的税收政策实施与成效分析。
(6)吉林省县(市)科技进步态势分析与对策研究。
(7)吉林省民生科技问题研究。
(8)吉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培育研究。
(9)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研究。
(10)吉林省长白山旅游产业集约化运作模式研究。
(11)吉林省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撑问题研究。
(12)吉林省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路径研究。
(13)吉林省技术标准的应用与推广机制研究。
(14)吉林省科技创新环境优化研究。
(15)吉林省依靠自主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研究。
(16)吉林省产业集群和集聚区建设研究。
(17)吉林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研究。
(18)吉林省科技创业风险投资研究。
(19)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评价体系研究。
2、自选课题
(1)促进吉林省区域经济发展研究。
(2)促进吉林省科技进步、提升创新能力研究。
(3)吉林省农业与农村发展问题研究。
(4)吉林省科技支撑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研究。
(5)吉林省重大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
3、申报条件
(1)结合省情,有明确的针对性和应用目标。
(2)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证研究。
(3)自选课题应从上面提供的五个领域中选择。
4、申报材料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引导计划格式)。
5、受理及咨询电话
体制改革处:0431-88975471,联系人:欧海杰。
四、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
(一)支持方向
1、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对2006年底以前省科技厅组建的吉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中心按照省科技创新中心的方式给予支持;在科技产业发展具备一定优势,并有一定培育基础的市(州),组建省市(州)共建科技创新中心。
2、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科学仪器、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与环保、农业与农产品加工、生物技术与现代中药等。
3、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建设与技术转移示范
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的服务能力建设和信息化网络建设,区域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县域综合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一批能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的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实现商品化、产业化。
(二)申报条件
1、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1)符合吉林省创新中心的组建规划和吉林省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
(2)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承担过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学术(技术)地位,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有产学研结合经验,拥有较好的研究开发和设计基础,以及科技成果转化背景。
(3)拥有一定学术地位(或该行业知名度)的业务带头人,具有固定的、结构合理的从事研究开发专业人员队伍,在同领域中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和科研信誉,能够开展多种综合性对外技术服务。
(4)具备研究开发的基础设施及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装设备,经充实完善后,可承担综合性研究开发与试验任务。
(5)具有长期稳定的经费来源和保障能力,承接重大项目时,能筹措匹配必要的自有资金。省市(州)共建科技创新中心必须由市州积极培育,并保证2009年度支持中心建设资金不少于省级中心建设资金。
(6)具有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拥有鼓励自主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的机构与机制。
(7)申请单位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组建的创新中心,要确定一个依托单位。
2、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1)发展方向明确,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
(2)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如是专业技术型孵化器,则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占2/3以上。
(3)服务设施齐备,服务功能强,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务。
(4)管理规范,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身及在孵企业的统计数据齐全,并至少连续2年按科技部要求上报相关统计数据。
(5)在孵化器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如是专业技术型孵化器,则在孵企业应达20家以上)。
(6)累计毕业企业在10家以上,年度毕业企业数与在孵企业数之比在5%以上,毕业企业及在孵企业为社会提供50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如是专业技术型孵化器,则年度毕业企业数与在孵企业数之比在3%以上,毕业企业及在孵企业为社会提供300个以上的就业机会)。
(7)孵化器自身拥有200万元以上的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并与创业投资、担保机构等建立了正常的业务联系。
(8)专业技术型孵化器自身应具备专业技术平台或专业化的中试基地,并具备专业化的技术咨询和专业化的管理培训能力。
3、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建设与技术转移示范
(1)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具有开展技术产权交易和科技服务业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显著的工作业绩,在同行业中有较高的认知度和信誉度,有符合条件的工作场所,有开展技术产权交易和开展科技服务业的网络系统和相关的传输设备,有一定匹配资金的能力。
(2)技术转移示范项目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属于重点发展行业和领域,应以技术交易为主要表现形式,经科技中介机构确认和认定后方可申报。
(三)申报材料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科技条件与平台建设计划格式)。
(四)受理及咨询电话
1、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项目受理处室:
条件财务处:0431-88973273,联系人:刘明晖。
2、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建设与技术转移示范项目受理处室:
技术市场办公室:0431-88975516,联系人:王兆富。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须为在吉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内资或内资控股)、高校、研究院所等实体单位。
2、鼓励高校、研究院所与省内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需附正式完整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
3、优先支持新认定的吉林省高新技术企业和吉林省创新型企业所开展的自主创新活动及所申报的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
1、所有计划项目的第一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只设1人,第2、3名为主要参加人。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申请承担项目的在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整年(即从申报当年算起至退休应有不少于3年的在岗时间)。
3、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内只允许申报1次1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同一计划类别的在研项目数不超过1项。
(三)申报材料、方式及受理时间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件申报并行方式。
1、网上申报: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填报并上传;或直接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进行填报并上传。
2、纸件申报:所有计划项目申报须按要求填写指定格式的《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各类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及其他材料规定格式,请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或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下载,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10份)报送省科技厅相关计划受理处室。
3、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中外合作协议书、技术标准、产品检测(验)报告、科技查新(检索)报告、咨询报告、产品用户定性、定量使用意见(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2年之内有效计。
4、受理时间:网上和纸件申报受理时间均为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4月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渠道
1、中、省直单位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其它单位按隶属或属地原则,须经由市(州)、县(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等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报。统一组织申报的部门要加强管理,严格把关,杜绝重复申报。
2、所有项目组织申报单位或部门(中省直单位、市县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国家级高新区或经开区等)须提供“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报送汇总表”(在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系统中自动生成)一式2份,加盖组织申报单位公章,分别报送计划受理处室和发展计划处。
(五)注意事项
1、同一单位不能将研究开发内容相同或相近(含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同时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2、有应结未结、强制中止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
3、研究成果产权归属不明确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不得申报。
4、凡不符合指南要求的申报,视为无效申报;故意违规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其它
1、吉林省科技厅网址:http://kjt.jl.gov.cn/。
2、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址:
http://www.jlkjxm.com/。
3、通信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邮编:130041。
4、综合业务咨询电话:0431-88975536(发展计划处)。
5、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
0431-86822691、86822692、86822693、86822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