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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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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录入日期:2010-7-1 |
1、负责全局财务工作
①负责科技费,科技‘‘三项费”、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②负责直属单位的资金划转、审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③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统计工作。
2、负责人事、劳资工作
①按干部及人事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
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3、负责机关事务工作
①负责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
②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文印、保卫、信访等事务工作。
③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及市、局布置工作的督办工作。
④负责全口径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作
4、负责地方科技工作的综合协调。
5、完成市、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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