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四平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质量,市科技局决定开展四平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推荐工作。(以下简称评审专家)。
请各推荐单位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时间
2010年4月10日—5月10日
二、 推荐条件
1、推荐评审专家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热心科学技术奖励事业,能够按时出席四平市科学技术奖励各级会议或参加相关评审工作;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
4、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策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科学发展状况;
5、具有教授、研究员或其它相当的职称;
6、在市内外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7、在国内外知名刊物上发表学术文论文不少于15篇。基础类评审专家要发表SCI、EI专业论文5篇以上。
8、在工程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完成市重点工程项目、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引进消化高新技术成果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为我市技术创新做出重要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
9、长期在农业科研、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服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市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农业专家。
10、在软科学研究方面,解决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理论或现实问题,提出的决策咨询意见被国家、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采纳,取得了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11、医术高超,医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多次成功地治愈疑难、危重病症;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方面贡献突出,在公共卫生和临床医疗领域有重大技术创新,得到省内同行公认。
12、拟推荐评审专家要求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励累计不少于五项,市级科学技术奖应是第一负责人,且在二等奖以上。
13、获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科技人员可直接填写《四平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推荐书》。
14、入选省管专家的科技人员可直接填写《四平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推荐书》。
三、 推荐办法
1、此次推荐无名额、专业限制,各推荐单位应当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或本领域的实际情况推荐,严格保证评审专家的质量;
2、各推荐单位要注重推荐在一线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中青年科技人员作为评审专家。
四、 推荐步骤
请各推荐单位登录四平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网址:www.spkjj.gov.cn)下载表格。
1、各推荐单位按要求填写《四平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推荐书》;
2、请各推荐单位将填好的《四平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推荐书》及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专业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报送四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市科技局管理科);
3、市科技局将结合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的需要,根据所推荐评审专家的学科(专业)等情况,从中遴选产生出学科(专业)评审专家,进入我市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库;
4、经遴选后产生各学科(专业)评审专家,市科技局通知专家注册,填写《四平市科技术奖励评审专家登记表》;
5、注册进入四平市科学技术评审专家库的评审专家,由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发放聘书,聘期为三年。
五、推荐要求
1、推荐截止时间:2010年4月15日;
2、各推荐单位严把质量关,严格按通知要求标准推荐,不得降低条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
3、要认真填写《四平市科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推荐书》,一律用A4纸打印成册。
望各推荐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时间积极做好推荐工作。
联系电话:0434—3224169
联 系 人:高伟光、王 明
四平市科学技术局
2010年4月10日
附:四平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推荐书。